根据《怡红院
(武汉)202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》(地大研发〔2026〕50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我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坚持科学、规范、公平的原则,以德为先、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,不断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严明招生纪律,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。
二、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及招生计划
专业代码 | 专业名称 | 接收 推免生类型 | 接收推免生计划数 |
030100 | 法学 | 硕士生 | 14 |
035102 | 法律(法学) | 硕士生 | 9 |
040100 | 教育学 | 硕士生 | 5 |
085700 | 资源与环境 | 硕士生 | 2 |
120400 | 公共管理学 | 硕士生 | 35 |
120403 | 教育经济与管理 | 硕士生 | 4 |
120405 | 土地资源管理 | 硕士生 | 55 |
120400 | 公共管理学 | 直博生 | 2 |
说明:公共管理学专业推免计划35人,其中应急管理方向推免计划12人。
三、申请条件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2.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,推荐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。
3.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4.我院欢迎并鼓励优秀生源以本科直博方式在我院深造。申请考生需先跟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接收意向。
①选拔条件: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良;通过英语六级考试,或托福、雅思通过留学资格,或有三个月以上的国外留学经历,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文章;具有一定科研经历并获得全国性学科竞赛奖励,或在T5及以上分区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,或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。
②选拔程序: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在复试前提出申请(在复试情况表上注明),经博士生导师同意,通过复试考核无异议,在教育部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开放后,完成系统报名和录取,申请类型选择“直博生”。
四、接收程序
1. 8月31日,学校已开启推免生预报名工作,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均可报名。所有正式报名工作均需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完成。
2. 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考生请于9月18日上午10点前(第一批)将个人简历和支撑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邮件,文件名为“姓名-本科学校名称-申请专业名称”【报考公共管理学专业应急管理方向的学生,文件名为“姓名-本科学校名称-公共管理学(应急管理方向)】提交至指定邮箱yjs17@yihongyuan8.com
(1)个人简历
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、学习经历、科研经历、四六级、大学成绩绩点或排名、获奖、科研成果等情况,控制在1个页面。
(2)支撑材料
①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扫描件;
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(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)扫描件;
③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(如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)扫描件。
3.材料审查评议。我院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、评议,确定复试名单。
4.报名并参加综合考核。9月21日9:00,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,推免生正式开始网上报名。9月22日8:00开始,我院开始发送复试通知,请考生注意及时接收复试通知。我院将通过线上结合线下形式多批次灵活组织开展综合考核,请考生按时参加。具体时间和综合考核安排另行通知。已报名考生请注意及时接收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。
5.完成录取手续。 9月24日8:00开始,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。9月24日14:00 开始,请考生及时接收待录取通知。接收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,不再参加统考。
6.网报期间,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及时组织综合考核和录取工作。 请考试保持电话畅通。
五、复试录取
1.资格审核。我院依据材料严格核对考生的申请信息,按接收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。
2.复试形式。我院采取线上 方式进行复试。
3.复试时间。
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,复试具体安排以邮件形式另行通知(第一批次复试时间预计9月20日左右)。
4.复试内容。
综合面试,满分100分。
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、实践能力、外语听说能力等。
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。
5.综合考核成绩。
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,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综合考核成绩=综合面试成绩*100%。
6.录取规则。
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推免计划,按照申请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。
六、其他事项
1.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一旦发现申请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。
2.复试名单、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。
3.复试和拟录取阶段不组织体检,拟录取的推免生参加新生入学体检。
4.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,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5.监督与申诉渠道。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:电话:027-67885153,邮箱:[email protected]。
6.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怡红院
北二楼A211 邮政编码:430074
联系人:杨老师
联系电话: 027-67883229
E-mail:[email protected]
公共管理学院
2026年9月15日